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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对象:只有一个子女且认为其子女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者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系统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办的夫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签定程序:
1、病残儿父母书面申请,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夫妇和小孩合影及相关病史病历,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资料。
3、病残儿父母需申请向籍所在地村(居)递交乡镇计生办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4、县人口计生局进行调查核实。
5、经调查核实后报市人口计生委、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鉴定,市人口计生委每半年7月份组织一次鉴定,市级鉴定因条件限制不能鉴定或申请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省级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结论时间:
收费标准:按医学检查标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