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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我县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任重道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会议精神,有效遏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我县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任重道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会议精神,有效遏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嘉鱼县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范围20多个单位值,尤其是二孩、多孩、出生性别比偏离正常值更为严重,是省列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监控的县(市、区)之一。为了更好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务必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要有专职人员抓这项工作,尽快扭转被动局面。
二、明确工作内容,努力完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目标任务。
今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一是开展宣传与服务。在全县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建立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二是查处“两非”案件。各镇不得少于5例,特别是典型案件不得少于1例。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确保“两非”案件查处成功率。县委、县政府并与各镇、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通过综合治理,使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下降,并趋向正常,实现自然平衡。
三、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
1、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由县政府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纪委(监察)、公安、卫生、药监、计生等部门,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进行检查。一是调查近二年来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二是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三是检查县、镇、村三级干部孕情包保工作情况。
2、完善终止妊娠手术、B超检查、终止妊娠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卫生部门负责,属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终止妊娠手术、B超检查、终止妊娠药品实名登记,要按照全省出生实名登记的统一要求,确保不漏项、不销项,信息真实,资料详实。医疗卫生机构对未出具人口计生部门有效证明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应当在术后1小时内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3、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核查制度。药监部门要经常对药品市场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进行检查,既查进口、又查出口,做到终止妊娠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三对口,发现问题,严肃追查。
4、建立孕情消失个案查处制度。对未出具计生部门有效证明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个案,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个案排查;对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的农村生育对象实行孕情跟踪服务,孕情无故消失的,由人口计生部门和所在镇政府负责调查。在“两非”案件调查取证中,涉及党员、干部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介入,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加强领导,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组织保障。
1、由县政府牵头,组建工作专班。为全面整顿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嘉鱼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见嘉办文[2010]52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孔庆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贺光方、张义秀、王茂波、章威、邓凡生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实行“五专”,即专班、专人、专款、专车和专门办公地点。
2、实行责任追究。对各镇没有完成年度量化的“两非”案件和典型案件任务的,且出生人口性别比不降反升的,在年终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对计划生育相关职能部门没有主动参与或配合查处“两非”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并在县直部门计划生育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孕情监测包保、上报、随访不及时的实行诫勉谈话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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