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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经资格审核确认后,按以下标准发放扶助金:夫妻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每人每月100元,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每人每月80元,按年度发放,直到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2008年8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县镇村三级干部,全面开展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目标人群摸底工作,现将各镇初步摸底上报名单公示如下,如有符合条件对象未上报或上报的对象有不符合条件的,请举报,举报电话:0715-6312187。
全县合计:73人,其中:
陆溪镇(1人)
藕塘村:黄显进
高铁镇(6人)
广济堂村:胥春和 陈友珍
八斗角村:尹前珍 向尤生
九龙村:尹掌林 孙全文
鱼岳镇(35人)
铁坡村:凌旦秀 周迁楚
西街社区:刘道休 骆国素 邹运安 漆昌生
十景铺村:熊运茂 陈聪莲 刘玉珍 李永兴
陆码头村:邓品阳 陈三英
北街社区:汪清华 龙清国 张爱明 何继林
南街社区:张荷花 王清甫
梁家山社区:张国林 刘顺珍 傅连江 刘惠萍 肖六平 徐冬秀 彭后政 任腊梅 胡金梅
东街社区:刘桂香 陈照庚
方家庄村:李国庆 叶家顺
商务局:叶汉新 李春华
供电公司:房晓非 李茂松
官桥镇(12人)
廖家桥村:李全长 谢长香 冯思信
米埠村:王德正 张方想 方银才 蔡金全
阴山村:雷炉书
舒桥村:周文才 邓全香
官桥村:徐仕云
石鼓岭村:李德龙
新街镇(2人)
晒甲山村:林仕洋 任桃英
渡普镇(10人)
净堡村:杨连英
王庄村:王义先 孙莲英 陈新干 张季英
渡普口村:龙时贵
大路村:鲁新发 张新保
东湖村:陈士安 孔友珍
潘家湾镇(7人)
苍梧岭村:王官友 陈牡丹
东村村:何瑞群
潘家湾村:刘香英 陈中山
羊毛岸村:桑长青
四邑村:向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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