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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举报:
1、违法生育。政策外怀孕或政策外生育的;
2、做假手术(结扎、上环等)、瞒报、虚报出生人口及性别的;
3、乱收费、乱罚款,违反免费服务规定的;
4、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做终止妊娠手术的;
5、遗弃女婴的;
6、在申报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中弄虚作假的;
7、在人口计生工作中违反廉政规定,以权谋私的;
8、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考评工作纪律的。
经查证属实的,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兑现举报人一定数量的奖金:属经济类处罚的,按处罚金额总数的5%奖励举报人;属其他类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00元;属“两非”行为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事件或同一对象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向外泄露举报人任何信息。经告知举报情况属实的,举报人要凭有效证件(明)到人口计生部门领取奖金。
举报电话 0715-6323550或12356,邮政编码437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