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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人口计生局办公室编 二○一○年十月八日
【领导参考】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刻不容缓
人口的性别构成一般用“性别比”表示,而由性别比所反映的人口性别构成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出生婴儿性别比正常值一般认为在103—107之间。
然而,自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编高,并不断攀升。如果说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大有在全国蔓延之势,则嘉鱼县可以说成了重灾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为119.92,湖北省为128.02,而嘉鱼县更是高达136。2009年度计划生育上报数据127.3(今年年报数再超130),虽有回落,但总体形势仍极不乐观。持续偏高的出生性别比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人口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关注,高度重视。因此,研究出生性别比的现状及其特点,深究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探讨科学有效的降低出生性别比的对策,是一项意义重大而且非常紧迫的工作。
一、嘉鱼县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特点
(一)起点早
“四普”数据反映1989年湖北省出生性别比为109.36,我县则为116.89,1997年我县达到峰值161.89,1998年为136.94,2001年为143.39,“五普”时2000年属全省25个超过130的县市之一。
(二)全面偏高
按近十年数据回归分析,我县八个镇出生性别比有7个镇均在125以上,超过130的有5个镇,最低的也有119.61。其中陆溪镇为142.37,高铁镇为139.95,新街镇138.4。
(三)持续偏高
从近10年数据看,全县每一年都在123以上,近十年共出生30492人,其中女孩数13226人,出生性别比为130.55,10年出生男孩比女孩多5000人。
(四)二孩及以上偏高程度加剧
近十年,二孩及以上出生性别比均在200以上,2001年达到峰值320.9。
(五)事实偏高
有人认为,出生性别比偏高有瞒报女孩出生情况,因为统计原因所形成的“虚高”。但我县年年都在搞人口清理清查,瞒报现象即使有也是挂万漏一,掩盖不了偏高的事实,另外据教育部门2009年一年级新生统计,其性别比为138.85,亦可佐证我县出生性别比为事实偏高。
二、出生性别比偏高原因
(一)相关技术手段条件是直接决定因素
第一,从全国的情况看,中国出生性别比的上升呈现现出由沿海向内陆扩张的趋势,这种趋势与我国主要用于产前性别鉴定的B超技术的传播途径基本吻合。
第二,调查显示,我县城乡居民对B超产前性别鉴定技术具有很高的认知度。
第三,从查处的“两非”案件中分析,2005年迄今,共查处“两非”案件101例,其中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89例,说明B超产前性别鉴定的可能。
(二)男孩偏好是内在的根本原因
我们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出生性别比失常的原因:
那些“拉着板车走天下,不生男孩不回家”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有利于他们达到目的的任何行动手段的。据调查分析,政策外生育导致出生性别比上升15个单位值。
“男孩偏好”主要有如下原因:
1、传宗接代观念影响。
2、落后社会生产力的束缚。
3、宗族势力和门头风作怪。
4、社会保障水平低。“养儿防老”思想根深蒂固。
普通居民也是经济学家,既算经济帐,多生划不来,选择性生育既减少成本又达到目的,又满足其心理需要,一但有机可乘,便会铤而走“运”。
三、治理出生性别比的实践思考
1999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文件,严格控制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例失调;2004年,县委办、县政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管理有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升高问题的通知》,近年每年都有关于孕情监测、B超、药品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要求,自2005年共查处“两非”案件101例,开除并吊销医生执业资格5人,有7名责任人受到记过以上处理,经济处罚37.5万元;但出生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一)领导重视不到位。出生性别比失调危害到人口安全(如造成婚姻挤压,男性成婚困难;婚姻迁移、贫困落后地区的婚姻资源被掠压;单亲家庭问题;未来单身老人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但由于其滞后效应和可能的局部问题,不能站在民族的、可持续的角度和观点上来进行高度重视、统筹解决,而是把它当作应付考核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所以很难见成效。
(二)部门合作不到位。缺乏强有力的协调工作机构和必需的工作办案条件。计生部门办案子,有的部门说在整人搞鬼。
(三)区域协作不到位。从查处案件中,本地作案不足10%,大多是在武汉、咸安等地,但也不排除外地人在嘉鱼作产前性别鉴定。
(四)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孕情监测包保不落实,孕情迟报、漏报大量存在。我县每年二孩及以上孕情上报及时率不足25%。(考核规定达到50%以上,理论计算可达60%),给选择性生育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极少村干部有故意瞒报孕情的嫌疑。
(五)查处不到位。发现难,查处更难。2009年我们查处“两非”案件35例,是前四年的总和。其中三例典型案件分别是在咸安、赤壁、武汉查处的,咸安案跟踪了三个多月,赤壁案跟踪了近两年。我们推断,2009年的查处数也不足实际发生数的一半。
四、降低出生性别比的对策
出生性别比已成为制约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创国优”的瓶颈因素,大员上阵,重拳出击,综合治理,刻不容缓。下一步要“非常125”。
一个目标:2011年,在全县基本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基本建立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到2013年,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比较全面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建立比较完备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基本消除“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逐步实现自然平衡。
两个重点:(一)重点地区:2009年我县为全省29个重点县(市区)之一,今年我们不降反升,我县出生性别比严重偏高案件查处数相对偏少的有陆溪镇、渡普镇,鱼岳镇因其特殊地理环境,也应作为重点地区。
(二)重点单位和人群
1、城镇生育一个女孩的已婚育龄夫妇和农村已生育两个女孩未采取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妇,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2、从事B超、染色体检测等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技术人员;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个体医疗机构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4、经营终止妊娠药物的药店及其工作人员;5、个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6、非法医疗机构及非法行医者。
五措并举:(一)宣传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关爱女孩、关怀女性、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环境氛围。
1、推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参与。利用党校、主流新闻媒体等载体开展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视和对女孩生存环境的关注,不得违法设定性别岐视条款,不得损害女性公民的合法权益。
2、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把生育文明创建与新农村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科普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舆论氛围。
3、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清理、规范、更新不符合新型社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相关部门要围绕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关爱女孩为主题,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文艺作品和宣传品,引导群众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利益导向,政策推动。通过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深化南嘉惠民计生阳光行动,褒奖扶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
1、积极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督促各地及相关部门依法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独女户一次性奖励、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制度等法定奖励政策。
2、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带头制定并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大力实施计划生育惠民计划、幸福工程、生育关怀活动,优先奖励扶助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
3、民政部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最低生育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在调查核定农村低保待遇时,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不计算家庭收入;对已纳入保障范围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女户老年父母,要给予重点保障;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适当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缓解他们基本生活困难。
4、教育部门要出台升学加分助学政策。对农村计生独生女、双女参加中考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女参加高考的,实行加分优惠政策;重点帮助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女孩、残疾女孩、随父母流动女孩以及留守女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资助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
5、卫生部门要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生家庭优惠政策。各地要创造条件资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或子女)缴纳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或者通过本级财政为其增加补助标准等方式,提高报销补偿比例。
6、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民政策时要给予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优先优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适当优惠;国土资源、教育、民政、农业、科技、扶贫开发等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定和落实征地补偿、教育助学、农村养老保险、民政救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广播电视村村通、沼气改造等政策时,坚持普惠加优先的原则,向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倾斜。
(三)监测孕情、全程服务。做好孕情监测,实行全程服务和管理,加强人口计生与卫生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与共享,是杜绝“两非”行为,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的重要措施,是保障母婴安全,建设幸福家庭的重要环节。在实行全程服务和管理过程中,重点把住五个关口:
1、严把孕情监测鉴定关。医疗保健机构重点做好围孕、围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孕前优生指导、孕期定期检查和监测等方面的服务,计生服务机构重点做好孕情信息跟踪和管理工作,包括早孕检查和登记建档、孕期定期访视、孕情保健和优生优育咨询指导等。
2、严把终止妊娠审批管理关。凡需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品终止妊娠的政策内孕妇,需经县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证明后,在当地人口计生干部的陪同下,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3、严把分娩、引产孕妇实行实名登记关。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实行分娩、引产孕妇实行登记制度和分娩、引产胎儿的性别登记制度。引产的孕妇,应查验其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严格引产手术审批制度,对因病情需要实施紧急引产手术的,施术单位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报告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
4、严把B超使用准入关。各级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辖区内B超使用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要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对已购置和使用B超的医疗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调查登记,并报送卫生、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备案。各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新购置B超应向所在卫生、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包括拟购B超的品牌名、机型、台套、用途等,办理购置后必须备案。
5、严把孕情全程服务关。凡领取《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的对象,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建立孕情档案,实行合同管理,落实包保干部。坚持婴儿出生、死亡及时报告制度;凡违规终止妊娠者,将严肃依法处理。
同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行资源共享。卫生部门每月向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婴儿防疫、孕期保健、孕情消失、计划生育手术、出生缺陷、孕产妇死亡等统计资料,逐步实现有关个案信息共享。
(四)依法管理,严查案件。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行为的力度。
1、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健全对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设备、药物、技术应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机构许可准入和人员资质认定,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2、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两非”案件线索,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两非”和溺弃、拐卖女婴的违法行动。
3、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调人口计生、卫生、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各级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整治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争取人大政协执法检查和督察。
4、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特别是与武汉市、本市邻县及洪湖、监制等地之间,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开展区域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工作,建立边界地区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协作查处跨界“两非”案件。
5、加大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的力度。发生一例,查处一例,决不姑息、手软。
(五)加强领导,责任追究。县里要成立专班,抽调专人,划拨专款,配置专车和专门办公场地,进行专项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南嘉惠民计生阳光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政领导、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区域联防,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落实南嘉惠民计生阳光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所需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惠民政策、宣传和查案经费投入到位。
加强对重点镇、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督导,实行分类考核,重点评估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惩处“两非”、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方面情况。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向县里专题报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时,要将南嘉惠民计生阳光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进展情况列为重点内容。对有职责不履行、有制度不执行、有线索不举报、有案件不查处、有任务不配合的,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嘉鱼县人口计生局 魏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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